绍外侨字〔2017〕11号
各处室(办、中心):
根据《绍兴市市级机关(部门)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(试行)》(绍市委办发〔2016〕34号)及《绍兴市行政奖励实施细则》(绍政发〔2016〕41号)等文件的有关规定,经办党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,决定对2012–2014年度连续3年考核优秀的叶正生同志记三等功奖励一次。希望受奖励的同志要谦虚谨慎,戒骄戒躁,再接再厉,为我市外侨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。
绍兴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
2017年5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