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签证表1份(2011年11月起表格必须在线填写,网址:www.e-konsulat.gov.pl/firma,表格统一由我浙江外事出国人员服务中心负责打印,联系电话0571-87054908),表格中有两个签名处,均需本人签名, 2张白底照片(照片必须为纯白色底,不能有其他颜色如淡黄、淡紫等旧照片色出现,大小为4.5*3.5cm);
2、护照首页复印件;
3、邀请信原件及复印件;
4、用单位信笺打印的中英文出差费用证明并法人签字(需注明费用承担方);
5、出访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;
6、最近三个月银行对账单;
7、申请人的户口本复印件;
8、提供保单复印件(生效时间要早于出访日期一天,迟于归国日期一天);
9、机票订单(2012年4月19日);
10、每个人材料按1-9顺序分开整理,原件在第一个人材料中,其余使用复印件。
注:如是商务访问,一定要有详细的商务活动内容,如,所谈贸易内容、性质、数额等。
另(1)申请表上的每一个问题都必须按事实作出回答。
(2)第19项有职务的必须填写申请人的职务。
(3)申请表第22项要写清出访的所有国家(2012年7月19日)
(4)第23项写清转机地点(2012年7月19日)
(5)因中国赴波兰无直达航班,表格第23项,请填写首站转机国城市名。
(6)第2项必须填。
(7)任何不真实的回答都会导致拒签或签证无效。
(8)每一本护照后面都需贴黄标签。(由前台接案人员贴)
波兰入境需知:申请人在入境时,边防官员可能会要求出示保额不少于3万欧元的在波兰境内全程有效的健康医疗保险(或不少于100美元一天的医疗费),另外还有在波兰逗留期间每天32美元(总数不少于160美元)的生活费。若申请人不能提供上述要求,可能会被拒绝入境。
签证工作时间:10天 (领馆每周三上午9:00-9:30受理),至少提前3周送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