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所需时间:7个工作日。
二、 邀请信。(传真件亦可,邀请单位必须是坦桑尼亚的合法公司或官方认可的机构) 三、 一表、二张蓝底彩照。(签证表可复印,照片贴在签证表的右上角) 四、 往返机票的订单。 五、 英文出差证明(用单位稿纸,有地址、电话、传真)。 六、 出访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。 七、 出访人员的黄皮书的复印件(原件携带入境)。 八、 签证费:400元/人。 注:即日起给因公护照申请人发放"E"(公务)类签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