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邀请信原件必须有详细停留时间段写明从几月几日到几月几日,并附上含有日期的详细行程(日程中必须有出访时间、接待方的名称、联系电话、活动内容等);
若去其他申根国家需附上含有日期的详细行程和邀请信;
2.邀请方营业执照复印件(有效期一年之内),政府、公立大学等非营利性机构可不提供。
3.签证申请表1套,照片2张(浅色背景,45×35MM),1张照片粘在签证表上,1张照片正面朝下,写上名字别在表上。签证表中每个问题都要回答,不适用的项目请填NOT APPLICABLE 或划一斜线;(签证申请表自2010年4月12日起启用新表格);
签证表以如下顺序(主表 护照复印件1份 30万元以上的国际旅行健康医疗保单中、英文复印件,保单出访国一栏必须写上“申根”,国家名可不用注明,而且保险时间要包括出访时间并注意时差问题,建议多买几天)用订书机订在一起;
4.用单位信笺打印的英文出差费用证明,需由负责人手写签字(不能盖章)并注明日期(同系统的可由组团单位统一出具,不同系统的,请每个单位分别出具);
5.出访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(2013.10.9);
6.全程机票订单及申根全程旅馆订单各一份;
7.每个申请人材料按1-5项顺序分别整理,共有的资料放在第1个申请人的材料里。
注:
1.申请表26项需详细填写三年内去过的申根国家的名称及逗留时间、期限。
2.保单中、英文原件、邀请函、返程机票需携带入关。
3.长期签证时间至少一个月以上,申请人可以事先通过网上申请,得到网上回复后,通过外办递交护照以及其它材料至领馆,然后等领馆通知到领馆留指纹。全部审查结束后,领馆会将护照及居留卡发给外办。
4.2016.6.23瑞典领馆告:不承认其他申根国家的指纹记录,只承认本国的指纹记录。